1、办理条件 新成立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
2、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》的通知(人社部发〔2015〕32号)
3、办理渠道 受理地点: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二楼218房间(市直机关事业单位);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南分中心;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青岛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公共服务大厅A区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北分中心;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7号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李沧分中心。
4、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:《事业单位法人证》或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
业务流程:
1)申请:单位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;
2)受理: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;
3)办结:后台审核通过后办结
5、申请模板下载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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